期貨交割實物是由期貨合約買賣雙方自行提供的。在期貨交易中,買方和賣方通過簽訂合約約定在未來特定時間和特定價格交割一定數量的實物商品,這些實物商品可以是農產品、能源產品、金屬產品等。交割實物的提供方取決于期貨合約的具體規定,通常是由生產商、經銷商或倉儲商提供。他們會根據合約規定的交割地點、時間和質量標準提供相應的實物商品,以完成期貨合約的交割義務。因此,期貨交割實物的提供方是由買賣雙方自行協商和確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