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比特幣,也不知道怎么挖。
一、對于比特幣作為一種貨幣進行交易的屬性,作用有限,相對于國際貿易或者日常交易這樣龐大的市場活動,比特幣有限的數量限制了它成為日常交易的貨幣屬性。
二、比特幣作為有限數量的數字貨幣,跟稀有金屬比如黃金的價值或許有些類似。無法進行日常交易使用,但作為稀有品種進行儲藏,或許可以,但應該是有一個度,過于高,過于快的價格飆張肯定是會有問題。
三、比特幣作為數字貨幣,是互聯網的一部分,它的產生以及運行沒有被掌握在一個得到國際公認的機構手里,恐怕無法在世界范圍內得到真正的認同,尤其是各國政府。畢竟沒有對來源情況進行實際的控制,或者說不清楚來源的情況下,讓各國政府冒著金融風險進行承認是不理智的。